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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公安局还我手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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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刑满释放人员,蓬安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2021年因办案需要在九月份通知我女儿(当时我己被刑拘了)将我手机在西充县南台派出所配合他们查案,我女儿将手机就交给他们了,我的同案的手机他们己在西充治安大队一并拿走,在我出监狱前我叫我女儿来接我时将我手机带来我女儿才告诉我手机的事并说已联系他们多次并叫西充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才已帮忙联系了的蓬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人一句话手机找不到了就不管了,我在11月28号出监狱后就打了81110110找市公安局投诉电话他们又将皮球踢回了蓬安,蓬安这边还是一句话叫我找西充县公安局的,我想问一下森林警察大队的这种事我不找你办案单位的我找别人干嘛呀,如你们再不还我们这二个手机我将来蓬安公安大门口跪着找你们要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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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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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蓬安县公安局还我手机》帖文的回复
网友“庞老师来了”:
您好!您的帖文已知悉。您通过8110110反映自己在服刑期间手机被没收一事,我局已进行过回复。现在再次回复如下:
您因涉嫌非法狩猎被西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移交给蓬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受理,在涉案财物移交时并无您手机在内,西充县治安大队办案人员当时称您的手机在西充纪委。经向西充纪委核实,西充纪委工作人员称已将您的手机退还给您的女儿。我局再次经核实,蓬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在此案件处理中并未没收您的手机,不存在未归还的情况。
感谢您对蓬安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蓬安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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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蓬安

2022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2-12-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2-7 15:20
12月3日的贴文,12月7日回复。。 看来职能部门每天还是在网上冲浪嘛。为什么有些帖子翻来覆去被顶出来就没人澄清事实呢?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2-12 09:11
"西充纪委工作人员称已将您的手机退还给您的女儿",西充县纪委能拿出有效证据出来,这件事就很快平息了。

发表于 2022-12-1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还时应该交还手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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