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医保在成都住院如何报销的问题”的回复 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论坛反映“农村医保在成都住院如何报销,成都区人民医院和通江县人民医院的报销比例一样吗?”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农村医保在成都住院可以分两种方式报销:一是向通江县医保局申报(备案方式:可致电0827-7237951电话备案,可委托亲友到石牛嘴广场“市民之家”医保大厅32号窗口现场备案等)异地就医备案,实行联网及时结算(报账);二是出院后将出院手续原件(发票、费用明细、出院记录)与患者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并带到通江县诺江镇石牛嘴新城“市民之家”医保大厅34号窗口交单,县医保局接单后手工处理报销。
2、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成都市人民医院住院和通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法〔2021〕1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参保城乡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扣减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后按医疗机构等级确定报销比例。医疗机构等级变化后,收费标准未调整的。执行原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起付标准:市内未定级和一级医疗机构 3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700 元;市外医疗机构 1000元;市内乡镇卫生院(含地名卫生院,下同)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报销比例:市内未定级和一级医疗机构 80%、二级医疗机构 70%、三级医疗机构 60%;市外医疗机构 50%;市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0%。”成都市人民医院是市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该医院发生的目录内的费用报销比例是 50%;通江县人民医院是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在该医院发生的目录内的费用报销比例是 60%。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
通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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