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一辆春风牌青白色NK250摩托车于2022年8月9日晚23:55左右在广门路(鑫森家私门口)281号马路旁边被盗。8月10日报警,由浓洄派出所接警处理,当时经警方调取监控发现是被两个年轻男子把摩托车龙头方向锁给破坏,一路从高岩沿路滑行至新南门,警方对此出具立案通知书,就通知我回去等消息。等待一个月,派出所没有一个人与我联系,随后我去派出所询问这件事,工作人员一句还在调查中,依旧让我回去等消息。再次等待一个月,我多次到派出所了解案情进度,工作人员才告诉我找到偷车的人,对方是未成年,未成年监护人不愿负责且摩托车已卖出,工作人员以此为由告知我必须找到车才能结案,也不愿告知具体的办案进度,多次搪塞我让我回去等消息。但立案至今派出所工作人员从未主动与我联系过一次,这种不愿为不作为的态度让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已经拖了五个月之久,敢问人民群众如果遇到大案我们的人民警察如何担当重任?现在我每次去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度,办案民警态度极度不耐烦也不愿讲解,浓洄派出所的行事风格就是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老百姓吗?难道非要我们老百姓找关系送钱送红包才会去保护我们公民正当的合法权益吗?如果需要送钱送礼送红包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告诉我,我现在就去开始筹钱!老百姓是小不是好欺负好敷衍!我现在只希望浓洄派出所要么找回我的被盗车辆,要么让犯罪嫌疑人对我进行经济赔偿,补偿我的损失!@广安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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