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四川省资中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1月7日19时21分,资中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朋友曹某英情绪反常,有自杀倾向,但去向不明,请求警方帮助。
警方经走访调查和调取视频监控发现,放学后,曹某英(女,18岁)于1月7日17时许离开学校,开始出现在资中县城沱江大桥上徘徊,之后进入监控盲区失去踪迹。1月8日,在沱江河边提取到黑色羽绒服一件、口罩一个,确认为曹某英所有。
随后,警方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找寻,暂未发现曹某英踪迹。1月13日,警方已立案侦查。
四川资中的曹某英又失踪了,不过江西铅山的胡某宇失踪三个月终于有了结果。
2月2日上午,胡某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召开。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
虽然有人认为鞋带不可能在这么长的时间中承载其躯体重量而自缢。
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技术支撑组副组长程坚在会上通报: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丢失、体重会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胡某宇事件新闻发布会一锤定音。
记得多家媒体报道,胡家委托的律师郑晓静说过: 今天(1月29日)本来到铅山提交立案侦查申请、检察侦查监督申请,刚公安正式通知家属和律师:昨天(1月28日)已找到胡鑫宇尸体,刚DNA鉴定结果已出,公安征求家属意愿是否尸检。
现在,胡某宇事件终于有了结果:自缢。而不是他杀。
现在看来,铅山警方在胡某宇失踪后不久就明智的排除了他杀,直到找到胡某宇遗体时,整整106天一直没有立案侦查是非常正确的,确实具有先瞻性!
铅山警方太神了!
然而,反观四川资中警方就有点多此一举。18岁的曹某英1月7日离开学校失踪,第二天警方就在沱江河边发现了她的羽绒服,极可能是跳江自杀。可是,警方也是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找寻,暂未发现曹某英踪迹,失踪第6天,警方居然立案侦查了!
由此可见,四川资中警方可能处理这种学生失踪案不太擅长。既然资中县如今丢了学生,为啥不请铅山警方支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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