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天经地义
不过,也有“老赖”动起了歪心思
有钱也不还
以为采取各种手段
隐瞒、藏匿、转移财产就能拒不执行
太!天!真!了!
这不,达州万源市就有人遭起了
因虚报自身财产状况
被判拒执罪
达州万源市唐某某所涉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8起,标的达1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其债权人索债不成,向万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唐某某却向法院报告其名下并无存款、债权、房产等。通过系列调查,执行法官还是发现此人所涉案件有5件未如实申报财产,3件未申报财产,且在执行期间存在微信大额转账情况。
为了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打击拒执行为,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对唐某某的随携物品进行搜查,用移动执行APP固定关键证据,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万源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
被告人唐某某负有执行义务,在其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书所确定的执行义务,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刑罚。
小编在此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有经法院裁判的生效内容
应尽早履行法定义务
任何心存侥幸的逃避
或拒不执行的行为
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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