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提到小区物业费、停车费要涨价,大家肯定马上想到的是物管想涨价了,但就有这么个小区,物管没提涨价,业委会却想涨价,并为此违规召开业主大会,不惜与业主对决并罔顾街道办、社区和警方的意见!
业委会本来应该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名士公馆的业委会却把自己当成的小区的主管部门,不但不按法律和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比如不按法律规定公示相关材料,见附图),还在小区搞一言堂,听不得业主的不同意见,动不动就把有不同意见的业主踢出群(见附图),还把自己建的群自诩为官方群,把被业委会踢出“官方群”的业主自建的群称为“私人群”(见附图,为了保护业主隐私,截图截去了微信头像,下同),称业主为“普通的群员”,从这些言行中就能看出业委会从来没有摆正过自己的位置,所以他们想涨价了,也从来没想过征求业主的意见就发布公告(见附图)召开业主大会来投票,遭到业主的强烈反对(见附图)。业委会为了涨价发的第一次公告中将涨价的理由说成物业提出经营困难,业主立刻要求业委会公示物业提出涨价的函件及支撑涨价请求的依据(见短信截图),业委会至今未公示。业委会见此理由无法提供佐证,于是在与业主的沟通中才提出是觉得有车的业主占了无车业主的便宜,所以应该涨价,业主至此才明白原来想涨价的不是物业,是业委会啊!这可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了。这涨价的理由更是让业主长了见识,小区的公共路面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有车的业主在使用本也属于自己的公共路面停车时交纳了停车费谈得上是占了无车业主的便宜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共有权人使用公共公共的财产不构成对未使用的共有权人的侵权,凭什么要因此涨价?此话一出,引发业主强烈不满,更是纷纷反驳业委会的谬论(见附图)。至此业委会在面对业主的反对,面对提不出任何涨价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仍然一意孤行,以提出议题并非最终结果,最终要经业主表决的结果为准,立刻就有业主反驳:不是什么议题都能拿来表决的。(见附图),更有了解此事的专家和领导指出:首先议题提出都是违规,谈什么投票?(见附图)由此可见,业委会违规召开业主大会已是不争的事实。业委会见自己抛出的涨价理由都行不通,于是在发第二次公告时干脆任何涨价理由都不写了,是不是觉得这样业主就提不出反对意见了?然而业主想知道谁给了业委会无理由涨价的权力?
由于业委会不顾业主反对强推表决,同时设计排斥业主监督的投票流程(见附图),业主为此反复向街道办、社区投诉,并向12345及省长信箱等反映情况,社区为此主持业主与业委会面对面沟通协调,在协调会上业委会对业主的质问没有做出针对性的答复,而是避重就轻。后在社区协调下,业委会同意将上门收发票改为现场领票、当场投票和当天唱票并发布补充公告,为了小区的和谐安宁,业主做出妥协,愿意参加投票监督,并要求1、在发补充公告前不进行投票、2、业委会必须在补充公告中给业主一个合理的涨价的理由、3、业会委在投票前应确定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官方群“部分业主意见
小区的投票权并公示,结果业委会在协调会后不发布补充公告、不公示投票权的情况下发布招募参与投票过程的业主志愿者,不但违背与业主在社区主持下达成的共识,其急于组织投票,急于涨价的意图明显,业主就不明白了,业委会为什么这么想涨价?为什么这么着急涨价?业委会一年就准备用掉近100万的公共收益,而且还有结余,为什么还要涨价?如果是公共收益不够用了,为什么大手大脚,不量入为出?
在业委会发二次公告时除了涨价还抛出准备用公共收益来支付的维修项目的表决,这些维修项目的提出也是违规的(见附件)。在小区一年公共收益不过30多万的情况下,在往年公共维修项目的预算都只有20万、分红也只有10多万(共43.6万元)的情况(见附图),业委会突然提出高达50多万的维修项目,和40多万的分红(共97.7万元),业委会想干什么?想把小区的公共收益在任内花完?业委会把钱都拿去重修大门、换单元门这些了,以后电梯坏了谁出钱?下水道堵了谁拿钱来修?然后通过涨价来填坑?这样为所欲为的业委会难道就没有什么部门能管得了吗?是不是业委会想涨价了,想用公共收益了就贴个公告,就可以违规召开业主大会,业主还必须配合投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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