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南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等详见《南江县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图片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生于199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期间)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5.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7.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凭证书或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