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是重中之重,是能否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最最重要的防线。处罚不能轻描淡写,要坚决杜绝违法成本太低,上市目的不纯的现象,要让企业及实控人、大股东不敢作假、不能作假、不愿作假、做不了假。如果企业涉嫌欺诈上市,做假账,一经查实,实控人、大股东直接判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要防备个人财产提前转移);中介机构直接注销牌照;相关人员永远不能再从事证券领域的职业。实控人为外籍人士的,必须要有更为健全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切实避免上市就收割羊毛,快速减持甚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等现象,否则股市难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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