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家住南充市顺庆区宁安巷,目前因宁安巷内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小区被施工现场封堵,原本可以停在小区内的车,因无处停放被迫停在了附近驻春路雨污作业点附近。今日8时17分,鄙人如往常一样到该位置取车,发现车不见了,瞬间反应过来,车被拖离了。 鄙人虽为城市底层居民,但心中仍有三问向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教。 第一问:车辆停放位置一未堵塞消防通道,二是该位置属于施工区域外围,本身停放项目人员车辆,鄙人停放位置毫无妨碍其他车辆以及行人通行情形,你单位依据何规哪一条款项进行拖离? 第二问:宁安巷、驻春路片区域为雨污分流项目实施主战场,本身就为附近居民带来诸多不便,车辆停放不叫有难度,称无处停放亦不为过。执法的目的是起到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作用。有温度的执法才能强化人们的法治信仰,筑牢社会群众信法、守信的思想根基。你单位既不考虑实施项目影响的具体情况,也不作规范引导划定临时停放点,只管一刀切的执法拖离,此举偏引导重罚款,偏规范重执法,对此你单位是否履职尽责,做到人性执法,有温度的执法? 第三问:你单位8时17分前就开始拖车,拖车后收取150元罚款。据悉顺庆区工作模式为朝九晚五,为何你单位如此积极,是否该收益最终流入个人腰包,该笔罚款去向如何?究竟是刚正执法,还是以执法为由为创收而执法? 大疫情时代刚刚结束,百姓的生活才艰难的有了丝许起色。作为百姓,支持城市建设理所当然,但作为执法部门就能不考虑实际情况,不为百姓分忧解难,却以创造收益一刀切的执法么?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如此为百姓谋福祉的初心在哪里?请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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