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上述两条是南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上的条款。为何国外、境外留学所学专业的专业名称跟招考公告上专业名称不一样的,可以做专业认定!而国内大学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导致专业名称与招考公告上不一致,我们有学校的认定、省教育厅高教处也给予了确认,但是在南充人社审核资料却不能通过。这是明目张胆搞区别对待吗?难道国内大学跟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公信力不如国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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