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妖可可爱: 您好!您在四川麻辣论坛反映的“向巴中恩阳法院请教和学习”一贴,我院已收悉,我院院长徐锋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并回复给您: 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情况系原告何开强诉被告巴中市恩阳区雪山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本院受理后经依法审查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理由如下:原告何开强起诉书明确诉称2018年就已发现何开才占用其土地违法搭建,并多次向被告反映问题,被告拒不处理,原告最迟应于知道侵害其合法权益后一年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何开强于2022年12月才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未提供系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原因证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第三款“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何开强的起诉。 我院在向原告送达裁定书的同时告知其享有的上诉权利,该案现已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正处于二审程序中。 综上,您所反映的情况均不属实,若您发现恩阳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情况,请致电:0827-3369015.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也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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