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反映的营山县清水乡方井村2队胡姓村民违规占用耕地及破坏原有的村道路问题,对于违规修建房屋,乡政府当时给出的答复是该村民家五人,投诉不属实,那么按照标准,他家修建房屋应该最多不能超过两百平左右吧,现在修建的房屋为三层大楼房;其次,当时答应该房屋基础修好便恢复原本占用的村道路,一年过去了,该住户三层大楼房已经修建完毕,但原本存在几十年的老乡村路仍然未恢复,不知道是乡政府领导、村领导未及时复查和敦促,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导致该村民肆意妄为,我们作为附近村民已毫无头绪,该村民态度蛮横,对我们村民的诉求置之不理;村领导表示多次前去沟通,奈何无果。以前新农村建设时政府答应铺设的水泥路,未修,我们算了,但现有惠民政策出现,村企业愿意出资将该道路铺设水泥,但是由于该居民破坏的村道路迟迟未恢复,现无法修建。
在此,想请问一下县国土局及回龙镇镇府,对于您们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区域出现这种情况,并且迟迟未得到妥善解决,我们普通村民是不是只能眼睁睁看着,静静的等待着,等着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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