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切实统筹中心城区停车资源,提高公共停车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国家、省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精神和政府定价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20年8月市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巴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巴发改价格〔2020〕42号),明确了巴中城区占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规定“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每超过1小时加1元(跨时段停车,Ⅰ类区域夜间累计加收不超过5元,Ⅱ类区域夜间累计加收不超过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其中Ⅰ类区域:日间起价5元/泊位/2小时,夜间5元/泊位/次;Ⅱ类区域:日间起价3元/泊位/2小时,夜间3元/泊位/次。同时明确“巴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设置Ⅰ类区域和Ⅱ类区域,区域划分和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发布、实行动态调整”。
我市有关收费标准低于达州市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目前省内其他市州正在加快推进差异化停车收费改革,我市短期内再次调整路面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可能性很小。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关于巴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巴发改价格〔2020〕42号)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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