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必须根据实际具体情况作为资助力度大小的依据 尊敬的各级党政教育等领导:您们好! 自从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和脱贫攻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以来,确实存在一些所谓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本身就是肥上添膘活得更有尊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本身就是不该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待遇,而有些真正的贫困户却未能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问题。 如今资助贫困学生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7】436号)文件精神,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的教育扶贫特别资助政策,直到本专科阶段学业结束。 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不是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不能享受4000元每年的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这种以是不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作为资助力度大小的依据是特别错误的。 所谓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实为真正的贫困家庭学生,却只能向现就读高校申请最高4500元每年的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可以向就读高校申请勤工俭学岗位,所发补助可以用于日常生活补贴,同时还可以到户籍地资助中心办理每年最高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而(原建档立卡学生)都能享受上述助学金,特别不公平。 非真正的贫困家庭学生,只要被纳入了(原建档立卡学生)就永远是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顺利完成学业的一切优惠待遇,而真正的贫困家庭学生,只要未被纳入(原建档立卡学生)就永远不是贫困家庭学生,不能享受顺利完成学业的一切优惠待遇的做法,是特别错误。 鉴于有极少数真正的贫困学生家里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父亲或者残疾母亲必需照料的实际特殊困难情况的,必须以利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父亲或者残疾母亲能够生存,和以利于品学兼优,吃苦耐劳,孝敬父母,深知“能吃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欲求生富贵,必下苦功夫”的真正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走出贫困代际传递的穷根的两种资助方式。为此,特建议先派人到家里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父亲或者残疾母亲必需照料的学生家里去实地核实后,与学生沟通协商,先把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父亲或者残疾母亲,暂先安置到学生便于随时联系看望的敬老院去供养,和为学生加大资助力度,至学生完成学业,就业二至三年后必须把残疾父亲或者残疾母亲领回去自己赡养。但是,特含泪呼吁凡是视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父亲或者残疾母亲为累赘的贫困学生,无论学习成绩再好,都不能资助,必须勒令停学或退学,构成虐待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虐待犯罪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特建议资助真正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必须长期根据实际情况为资助力度大小的依据,必须资助每个品学兼优,吃苦耐劳,孝敬父母,深知“能吃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欲求生富贵,必下苦功夫”的真正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走出贫困代际传递的穷根。而不是资助一些所谓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肥上添膘在学校活得更有尊严。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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