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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司法部就高铁掌掴事件发声: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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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到熊孩子,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

  电影院吵的、餐厅里嚷的、高铁上皮的......

  每每提及,都叫人好一阵气愤,这种气愤不只是因为眼前那个缺乏礼貌的孩子,更多时候是因为他们背后不讲道理的家长。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在乘坐高铁时也遇到了这种情况。

  不仅一样的熊孩子、一样的熊父母,而且警方对此事件的认定结果也让自己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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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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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发生在5月2日一列前往成都东站的高铁上,女孩称她当时后排5个人,其中两个大人三个小孩。

  列车发车后,孩子一直在玩游戏,期间多次碰撞她的座椅。

  虽然一直忍耐,但孩子依旧没有消停,家长也没有阻止。

  忍无可忍后,女孩回头进行制止:

  “不要撞椅背了,要有礼貌一点哦,家长也不管一下。”

  谁料此话一出,旁边的妈妈却不高兴了,直接愤怒回击称孩子还小,不至于这样说孩子。

  孩子妈妈话音刚落,孩子爸爸也开始向该网友发出一阵辱骂。

  在被辱骂后,女孩也骂了回去,双方口角就此展开。

  期间,虽然列车工作人员及时赶到并加以劝阻,但孩子妈妈还是在争执中扇了该网友一耳光,女孩也顺势进行了还击。

  后来,一位东北大哥仗义执言,帮女孩教育了孩子的父母。


  事情发展到此不应该结束,也确实没有结束,不过发展的走向并不是网友们以为的样子。

  5月3日,孩子家长报警,女孩被警方传唤;5月4日晚8点,双方再次被传唤至派出所做笔录。

  女孩表示在警方调解过程中,孩子父母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希望能够和解,但其认为孩子父母有错在先,率先骂人及出手打人,应是主要责任方,因此拒绝和解。

  最终,警方将此事件双方认定为“互殴”,作出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孩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的结果。



  也正是这一结果,让舆论再次“炸开了锅”。

  不少网友认为:“派出所罚女孩200元没道理,挨打还手是正当防卫,支持女孩!”

  伴随着质疑声的加大,网络上关于此事件相关话题的热度更是居高不下。

  有网友整理出目前网络上大家的疑惑所在:

  首先是此事件中女孩在被打后还击对方的行为在大家看来属于正当防卫,而官方认定却是互殴,那么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应当如何来判定?

  其次是事件的结果是对双方都进行了罚款,这种各挨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是否存在“和稀泥”的成分?

  再次是既然被打后还击会被认定为互殴,那么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是否只能被动躲避,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舆论的不断质疑下,5月8日,司法部官微“中国普法”也就此事件进行发声。

  表示此事还有一些疑问需要厘清,以让公平正义能被大家看得见、听得懂。

  对于第一个疑问“什么是互殴”,其写道:



  对于第二个疑问“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其写道:



  对于第三个疑问“该事件能否认定为互殴”,其写道:



  据了解,目前女孩已申请行政复议,她表示:

  “我始终认为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后悔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这样的结果我说服不了我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23-5-1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在公共场合喧闹继而影响到他人的行为归根结底是家长教育缺失,属于有错在先。

  而被他人指出后,不仅未对孩子不当之举加以制止,反而开口辱骂、动手打人,这种粗鲁举动更是一错再错。

  若此时,因被打者反击而定性为互殴,那引得舆论哗然也在意料之中。

  正如司法部发文中专家所言: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该事件的处置结果或成为惩治“高铁闹”“机闹”事件的风向标,赋予更多人站出来制止不良行为、不法侵害的勇气,以及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决心。”​

 楼主| 发表于 2023-5-10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0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遭攻击了,多数人都会还手。

发表于 2023-5-1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类事件,还击,只能跟原出手程度,差不多。
如果女方还击(假如正当防卫),有明显过分,超度
就属于,互殴
(正当防卫过当)

发表于 2023-5-10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孩子有错在先,家长不教育,反而先出手打人,肯定是错误的。别人正当还击,应该是自卫。派出所对正当防卫罚款肯定是不不对的。

发表于 2023-5-1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成铁警方处罚!
年轻女子第二次扇二小孩母亲耳光,完全错误!

坚决反对无耻媒体替年轻女子王某开脱责任!

发表于 2023-5-1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击一耳光后,时隔7秒,在有列车人员在场劝解的情况下
年轻女子王某歇斯底里,第二次出手,猛扇2小孩母亲!
王某第二次出手打人,不存在自卫或正当防卫!就是违法行为!

王某具有,严重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发表于 2023-5-1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相当于主帖
其中,居然,由所谓,同济大学法学院的啥子教授出来定性!
坚决反对由此类家伙出来定性!

此类公众事件,必须由!只能由经办机关处理!
岂容金泽刚之流说三道四!
只能由接案的派出所办理!只能由成都铁路警方办理!

发表于 2023-5-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魏格纳 发表于 2023-5-11 13:20
还击一耳光后,时隔7秒,在有列车人员在场劝解的情况下
年轻女子王某歇斯底里,第二次出手,猛扇2小孩母亲 ...

小魏格纳说“王某具有,严重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派出所原来的处罚结果是:“王某罚款200元,杨某罚款500元。”杨某罚款500元,‘严重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予以严惩!’的王某才罚款200元,是不是派出所徇私枉法,包庇了王某???

会不会是成都铁路公安处各取所需公布有利于杨某一方的视频,但是又增加了派出所的错误,大家可以思考。小魏格纳就不要助纣为虐了。

发表于 2023-5-1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2小孩母亲是用手背掀王某,碰着了王某。不是掌掴。

王某第一掌,才就是,掌掴。
————————
肇事女王某凶狠扇的第二掌,性质是,报复行凶!

发表于 2023-5-1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魏格纳 发表于 2023-5-10 19:11
该类事件,还击,只能跟原出手程度,差不多。
如果女方还击(假如正当防卫),有明显过分,超度
就属于, ...

今年3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并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发表于 2023-5-1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部就高铁掌掴事件发的‘’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这个声音是正确的,法律应该让打人者不敢施暴,而非让被打者不敢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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