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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顺庆渔政违规执法,将暂扣渔具据为己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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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渔政违规执法,将暂扣的渔具据为己有,本人4月20日晚间,在上中坝大桥龙干旁单线单钩钓鱼,被顺庆渔政执法人员制止,当场将本人以及朋友的价值8000元的两支鱼竿暂扣,询问执法人员开具单据,但执法人员拒不开单,事后直接去农业农村局接受罚款并认领,事后第二天再去找顺庆渔政工作人员,却被告知我和朋友的鱼竿被他们某领导看上了,明里暗里告诉我和朋友的鱼竿被私吞了找谁来都不好使,至今为止这个事情都未得到处理。打黑扫恶这么多年,黑在哪里,恶在哪里,公职人员就可以私吞公民财产了吗?连长江都可以单线单钩作钓,嘉陵江娱乐垂钓一次就被渔政部门私吞财产,老百姓还有地方说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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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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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论坛上反映“南充顺庆渔政违规执法,将暂扣渔具据为己有”的信访案件已收悉,经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情况与相关事实存在严重不符,我局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区公安分局,您可到育英路42号渔政执法中队进行相关情况的调查与了解(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817-2729028)。
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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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4 2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知没收的鱼竿被领导看上了”,有没视频或者录音证据 ?

发表于 2023-5-1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3月-6月是禁渔期,禁渔期内是不允许休闲垂钓的,我看好多鱼友不晓得,给鱼儿一个繁殖的机会,以后才有更多的鱼钓。有违纪问题要提供证据。

2022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3-5-14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有钱人  8000元的渔具

发表于 2023-5-15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duoduo2012 发表于 2023-5-14 21:35
“被告知没收的鱼竿被领导看上了”,有没视频或者录音证据 ?

有个锤子,明显是发贴人乱说造谣噻,即便真的被领导看上了,会这么直白的告诉你?一句没收就把你打发了,管你八千买的还是八万买的。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15 09:33
发帖人应该是杜撰了一些内容

发表于 2023-5-15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luyike 发表于 2023-5-15 08:11
有个锤子,明显是发贴人乱说造谣噻,即便真的被领导看上了,会这么直白的告诉你?一句没收就把你打发了, ...

我吃多了没求事来这里造谣,我与你无冤无仇你着急什么?

发表于 2023-5-15 10: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3-5-15 09:33
发帖人应该是杜撰了一些内容

别个就是这么霸道,晓得没开单据没得证据,拿他没得办法,我的东西值多少钱,别个也是清楚的。找了很多朋友去拿都不给。

发表于 2023-5-1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要看证据

发表于 2023-5-15 1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18227332745 发表于 2023-5-15 10:03
别个就是这么霸道,晓得没开单据没得证据,拿他没得办法,我的东西值多少钱,别个也是清楚的。找了很多朋 ...

你违规垂钓,直接去处理就是了啊,怎么要去找后门哟!

发表于 2023-5-1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你乱编的,造谣要遭哟!

发表于 2023-5-15 11: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5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18227332745 发表于 2023-5-15 11:49
我没得事为啥要造谣

没得证据就是造谣哈哈哈哈,可能原告变被告哟

发表于 2023-5-1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在网上发贴,真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造谣言,会被追责的。

发表于 2023-5-1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18227332745 发表于 2023-5-15 09:59
我吃多了没求事来这里造谣,我与你无冤无仇你着急什么?

我没着急啊,就像你说的一样,我跟你无冤无仇,就只是一个只瓜群众而已,瓜越大我越高兴至于你是不是吃多了没球事那我就不知道了

发表于 2023-5-16 0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luyike 发表于 2023-5-16 08:34
我没着急啊,就像你说的一样,我跟你无冤无仇,就只是一个只瓜群众而已,瓜越大我越高兴至于你 ...

瓜吃多了人要变球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16 17:18
貌似没看到有条款可以没收钓具!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钓期,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禁钓期内,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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