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我老家是通江永安镇,今年政府在永安河边修理防洪工程。占用了我就5.74亩土地,2月开工到今天,这个占地赔偿没有谈好。为了家乡建设。我们这期间没有去阻拦施工,都是一直在和政府协调商量。4-10号,我们专门请假回老家,配合政府开会协商赔偿事宜。谈了两个多小时,协商结果是:政府和通江县水利局一致认为,我家的地在河边上,属于河滩地,河滩地就是没有土地赔偿的。他们说修了这么多河堤。都没有赔偿一说。没有占别人的土地。也不知道我家还有地在河边上。
永安水利负责人这个时候拿出一份通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王坪段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装方案》的批复。来答复我们。
这个文件是当时永安镇水利局的负责人拿出来的,原话说的是:以前和你们协商,都是没有依据的,现在终于找到了这个依据,(最开始政府出面协商占地的时候,价格是从5000一亩,到10000一亩。到后面20000一亩来和我们协商的)当时就觉得非常不正常,占地赔偿不是应该有一个标准吗,这个时候我就在网上开始查一些相关的资料,了解到耕地赔偿的标准是48500一亩,我们要求对方出示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征地批文。对方是一个都没拿出来我们看一眼。我怀疑是没有。
4-10号的协商结果是:政府把我家地按照其它土地的价格来赔偿。
这个结果我们不同意。经过我们一家人的商量,我们给出两个方案,
1.同意政府这个金额来赔偿。我们占了这么多面积,恳请政府解决家里两个老人的社保,(失地农民也是有这个政策的)
2.这个也是民生工程,我们也支持,耕地最低地价是3.9万一亩。我们也让一步,3.5万一亩,这是我们的诉求。最后政府和水利部门都不同意。事情就卡在这里了。
事后我也辗转联系了多个部门。我先去了巴中市农业部门。去确认一下我家的地,到底是什么地。
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是,在这个本上的都是耕地。没有其它说法。
我也去了巴中市水利部门咨询,对方说这个赔偿具体多少他们不知道。
要问自然规划局。
我又电话联系了规划局,规划局也不清楚,让我游去找国土局。我先联系了通江县的国土局,人家不管这个,让我联系我们镇上的国土局。我又多方打听到永安镇的国土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个事情政府没有通知他们,他们没有参与,他也不知道,
建议我还是找政府协商。
这期间我也联系了12345,最后答复我的还是永安镇工作人员。对方就是问问我们的述求,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个事情一直没有结果,家里老人就比较着急。年纪也大了,身体也不好。昨天。5月24号两个老人就去阻拦施工了。最后还是没有人出面协调。
此次占地有土地证的农户就两家人。我家是其中一户。赔偿也不多。
恳请各位网友,我们应该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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