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川大女张薇事件
首先,该事件涉及到一种重要的常识:公民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如果公民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则任何人可以随意他人指控他杀人、强奸,指控的人动动嘴,被指控却陷入举证困境,岂非天下大乱。
法律讲的是证据,要指控别人违法犯罪,就要谁主张、谁举证。就如本案,川大女指控大叔偷拍,也要有证据,不能仅凭小仙女的直觉。如果没有证据,则不能随便指控对方是猥琐男,那会侵犯对方名誉。大叔本无义务把手机给川大女看,但是息事宁人,自愿被查,以自证清白。川大女看后,还在网上造谣生事,已是侵权。
其次,网友们声讨的是川大女利用自身影响力造谣污蔑,而不是女性维权难,请不要拉偏架故意转移注意力!事件里的川大女才是强者,985名校新闻系研究生,手握8万粉丝和腾讯offer,而对方只是一个农民工大叔。麻烦小仙女和女拳们先分清是非曲直,不要一看主人公涉及一男一女就头脑发热不分青红皂白的冲上去,贻笑大方。川大女目前没被控告仅是因为大叔一家人和解了,没有继续申诉,并不是说小仙女的行为就没犯法。
维权,不是造谣诽谤的理由。当这个社会仅凭施害者的性别、年龄、和财富的多寡来判断谁对谁错,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当造谣、碰瓷、寻衅滋事的犯罪成本低到一定地步,你能看到的只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和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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