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北京路166号厂区原为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随后将该处用地出租于四川鑫兰特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01号,法定代表人张某文,而四川鑫兰特实业有限公司又将该处用地转租给成都顺意新仓储有限公司公司。
成都顺意新仓储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张某梅在此管理)在该处土地上修建了钢结构及砖混建(构)筑物。其中包括源议羽毛球馆,曼巴篮球馆,卡丁车。该处搭建的建(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属违法建设。该处现由源议羽毛球馆,曼巴篮球馆,卡丁车三家商家自己经营使用。
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执法人员根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关于印发成都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规定的通知》(成执发〔2019〕23号)相关要求,于2023年6月28日-7月4日期间,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届时将按照相关程序依法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同时,如遇到类似情况,欢迎您拨打(028-84883944)咨询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现场查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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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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