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伴山半岛”业主反映问题的信访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网站发布的《鸿通伴山半岛物业乱收费不作为谁来管?》贴子已收悉,经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飘窗改造
据了解,业主与开发商购房时就飘窗改造事宜已有约定,由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承担,但由于第三方原因改造工期较长,影响业主入住引发业主不满。我处已要求物业公司尽快联系开发商,由开发商与业主协商解决办法。
二、关于预收一年物业服务费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预收物业费的,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期的剩余期限。经查阅《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约定“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一次性预缴一年物业费用”相关内容。
三、关于建渣堆积未及时清运
物业公司反馈,小区正处于集中交房装修期,装修建渣量大,清运公司确实存在清运不及时现象。物业将立即督促清运公司加派人手,增加清运次数,及时将小区内的建筑垃圾清运干净。但由于装修业主倾倒建渣不定时,难免会有少量堆积现象,请小区业主给予理解。
四、关于停车收费
(一)停车租金过高的问题。车位租金由开发企业自主定价,自行收取,物业企业严格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按80元/个/月的标准收取车位服务费。如认为车位租金过高,建议您向发改部门详细咨询。
(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机动车临时停车费收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至3小时内付费5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一元”。物业表示实际执行标准为每日21元封顶。协议中还约定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均按次收费,分别为3元、5元、3元,目前实际执行均未超过该标准。物业表示目前仅对装修人员的电动、三轮车收费,之后可根据业主诉求调整为一天只计一次费用。
上述收费标准均已在小区内公开公示,如您仍对停车收费价格标准有异议,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
我处已约谈物业企业,要求企业改进服务,在集中装修期要多与业主沟通交流,听取和收集业主的合理化建议。规范保洁、秩序员服务态度,对待业主诉求做好解释和化解,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环境。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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