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红一角基金会”: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3年8月15日18时27分,我大队执勤人员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车牌号为川XKC***的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停放在金源四街人行道上(天波鱼府饭店门口),驾驶人不在驾驶室,车辆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您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执勤人员于18时27分向您手机发送了一条提示驶离的短信,直至18时52分,您仍未按要求驶离,执勤人员才开始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并于18时53分打印和张贴《违停告知单》,您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属实,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我大队依法予以处罚,符合查处机动车违停相关规程,采集过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以上相关时间有执勤交警执法记录仪、违停信息采集设备以及广安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天网”工程视频录像等证据佐证,欢迎您到我大队进行查阅。
8月16日下午,我大队收悉您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反映“投诉交警乱贴罚单的问题”后,非常重视,赓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并将以上核查结果通过电话多次向您耐心解释,您仍不满意,由于您对违停处罚有异议,称要进一步维权,工作人员告诉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使您行政复议的权利。此外,经核实,“2241500”并非我大队及交警支队任何部门现用办公电话,我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及投诉电话为“0826-5101369”,欢迎您及广大网民朋友来电反馈公安交管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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