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县多措并举,提供城乡就业服务。您所说的“4050“人员社保政策,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该政策的补贴对象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广安人社发〔2016〕60号《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员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40%的农村人员。 其中失业登记,根据川人社发〔2021〕4号《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也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因您当前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暂不能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若您有转移就业需求,可以到就近乡镇(社区)接受企业就业岗位推介,我县常年在岳池县输变电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免费用工推荐(地址:岳池县大西街东一段71号,电话:0826—3333335)。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最后,感谢您对岳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0826-5243169。 (经办人:卢德元 联系电话:0826-5243169)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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