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洲地产和茂林物业一公告了事,也请听听业主们的心声:
1.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于2021年12月30日交付商品房未履约,至令违约金只字不谈。合同中约定是铝合金窗户,但实际安装的是塑钢,开发商也未履约。并在三书一证一书未取得情况下,就交付房子给业主,合理合法吗?
2.小区外商铺向小区内私自开了几道门,改变建筑结构,不是违建吗?业主的权益和安全谁来保障?
3.小区业主还有多数未入住,就迫不急待的收费,合适吗?嘉洲华郡和山水城同一物业,位置也相邻,但车位费和管理费却不一样,难道是收费标准文件不一样,还是开发商不一样呢?
为了保障业主们的权益不被侵犯,还请相关部门核实调查,为业主们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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