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洪雅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名旅游包车驾驶员,我于2023年7月5日在四川省洪雅县城搭载三名包车乘客前往天府机杨乘机,在到达机场后,被交警拦停,后被成都交通运输局天府机场执法队查处 ,以我涉嫌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经营为由,对我车辆实施扣押30日的行政强制措施。后通知公司到现场接受询问,公司到场接受询问表示,该趟包车是由公司派单由我完成,接受询问后,8月1日,该执法队又以我未经许可从事公路汽车客运或出租车客运。“案情复杂”为由对我车辆延长扣押期限至9月2日。期间公司和我多次联系该执法中心反应我车辆为正规道路运输车辆,手续齐全,但该执法队吴队长表示他们只负责扣车,其他一律不管,在我向成都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该队多次通知我公司和我可以取车了,现我就以上情况向相关行业监督部门提出以下疑问:
1、请问该队是否对所有正规运营车辆都会被扣车调查2个月是否公正执法?
2、请问扣车调查期间,调查出了什么证据?能否向我出示?
3、请问该执法中队是否有执法不规范问题、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顶格处罚,是否存在随意拦车、扣车、超期扣车;是否滥用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是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
4、该执法队吴队长表示,我的经营行为影响了班线车的经营,请问是否有班线车的地域就不能有旅游包车运行?
5、我是正规道路运输车辆,车辆有运营证,该趟次运行有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包车牌,请问怎么会以我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我进行处罚?处罚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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