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本人于8月27日下午在龙泉驿区十陵镇月香广场右侧一个公厕里去上厕所,后被一老头又拉又扯,告知厕所需要收费0.5元每人,月香广场那儿是一个美食广场,附近的商铺里面都没有厕所,只有那个地方有一个厕所,被告知要收费,且那老人家态度很恶劣,报警后警察也拿他没办法。8月27日当天我拨通了12319的电话并反应了该情况,8月30日十陵街道办给予的回复是这个厕所不是公厕,是当地的物业在管理,物业要代缴厕所的水电费,故需要收费,但未回复为什么没有相关的手续问题,并告知那里明码标价,你愿意缴费你就去上厕所,不愿意缴费你就不去就是了。我觉得此回复非常牵强,在8月30日拨通了12345热线再次反应此情况并要求十陵街道办的上级部门回复电话,但后来就一直未收到相关的回复了,于9月2日早上收到一个短信提醒告知来电已回复,登录市政府网站进行查询无果。希望领导重视这个事情,不是市民不愿意给这5毛钱上厕所,而是你附近没有一个公厕,还有就是你收费也必须得要有相关的合理的手续,大家才愿意给这个钱。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准确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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