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上级说得好!但下面执行者在乱搞。比如:我们中交中交王府景三,四期早已入住3000户居民了,物业服务干得还算好的。群众也算满意,可就在今年成立了什么业委会,过程和产生的合理合法度值得警惕!刚成立业委会就把过去己建成的老人活动中心,活动室封闭了半年多。现在刚开门。就变了原有的性质。成了经营收费的娱乐场所,这里面的就竟有什么原故。总不能拿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和场所去私人挣钱吧?民法典有规定的!好好的勉费活动室,成了私人经营性茶房。这是物业与大部分业主共有,共同,共商建起的活动室,也是给王府景上千名老人的一块活动天地。现在怨声载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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