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中市纪委的一封信
尊敬的巴中市纪委领导: 我叫黎华孝,80岁,住恩阳区明阳镇五郎庙村一社。 我社吴成智当兵退役后在巴州区交通局工作,1992年全家迁入城市户口,将承包地和自留地全部退出,将房屋卖给了他哥。吴成智的儿子吴显科现在巴中市文广旅局任职,媳妇张潇引在巴中市农村农业局任职。2018年吴成智、吴显科父子在我社建房,要占用我的承包地“当门田”。我不同意,吴成智全家出动3次强行断了我家生活用水水管,并断了出行的道路,砍伐我家竹木。村主任梁白荣说,吴成智修房子是批了的,叫我不要阻拦。我信以为真,加之我是弱势百姓又斗不过当官的。于是我就只能同意在我家的承包土地上建房,但要求地基向后移,预留10户人修公路的面积。村主任梁白荣主持写了协议,协议约定预留公路面积,若违约对方赔偿10万元。 吴成智建起120平方米的一楼一底房屋后,没有预留公路,致使10户人自筹资金3万多元另在山坡上修路,因坡高路陡车辆无法通行而荒废至今。 2019年我知道吴成智建的房屋没有审批手续,便向明阳镇政府,恩阳区政府、纪委、农村农业局等反映均无果。向市政府信访后转当地处理又石沉大海。在长期依法信访过程中,我和家人遭遇了明阳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威胁。今年网络曝光后明阳镇政府回复荒唐至极,慌称吴成智的母亲王秀芳住在水库下边非常危险,吴成智想给母亲建安全住房,社员会一致同意为母亲建房,社区“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无意见。 20多户住在水库下边都很安全,唯独他母亲不安全,即或是给他母亲建的所谓安全住房,他母亲为什么又没有在其所谓安全房居住过,仍然居住于水库下边所谓非常危险的房屋。也没有所谓的社员会同意及社区两委会研究、公示无意见等。 更何况以其母亲王秀芳名义就有五处宅基地房屋,王秀芳原来的老房子由长子吴成礼卖给了我家,王秀芳与小儿子吴成伟新建一处卖给本社吴成全后又新建一处,吴成智又以母亲名义建一处,王秀芳之女吴成清本在6社,全家迁入城市户口后将老房子卖给王德忠,又以母亲王秀芳的名义在1社母亲王秀芳住房旁建一处。 由此可见,明阳镇政府的回复纯属是拍马屁,不管怎样拍,始终是个脏东西。据此,敬请市纪委对其吴成智、吴显科、张潇引公职之家以权谋私,霸占良田、欺压良民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为盼。 敬 礼 信访人:黎华孝 2023年9月11日 (公开信) (土地承包证) (被断的生活水管) (违建房屋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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