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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包黑炭

[求助]雅安荥经建国以来最大的见义勇为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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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持正义却遭到如此的礼遇,不公啊!

发表于 2010-5-26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安中院对谭安全案的判决是对良知和正义的判决!

发表于 2010-5-2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hp123lhp123在2009-10-9 10:16:00的发言:
人民的心理感受,悖逆国人情感、理智和良知良心,制造肃杀恐怖的政治气氛,受害者内心正在流血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插一把刀;把全国人民刚被唤起的道德良知又打了回去。现实总是恶人当道好人蒙冤,只准坏人恶人横行无忌,不准好人善人活动和生存;只准用假话谎话制造假 象,不准以真话实话揭开真相;一些官员总克制不了踏着尸骨狂舞、饮着人血狂笑、听着悲号高歌的丑态恶习,似乎总要借用机会,刻意表现自己良心、良知的彻底泯灭和流氓无赖的本性,刻意表现自己的丑恶无耻和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0-5-2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高院和雅安法院一样 ‘不同意鉴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但掩饰不了事实真相的存在!

发表于 2010-5-2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安中院对谭安全案的判决是对良知和正义的判决

发表于 2010-5-3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5# 木林


    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0-6-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谭安全呼正义受重伤还被判有罪,人间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0-6-5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做不得

发表于 2010-6-5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冤啊 可惜啦 悲哀啊

[发帖际遇]: 不太平参加论坛辩论大赛, 获得小米椒6个.

发表于 2010-6-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长期做好事的人竟遭到如此礼遇,不公啊!


公检法的良心是否被狗吃了???

发表于 2010-6-6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法部门应该出来发话;让广大网民了解究竟是怎么回事。应该还谭安全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
发表于 2010-6-1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3_50:}

发表于 2010-6-21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6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雅安法院悄悄宣判,谭安全从无期徒刑改判为10年有期徒刑;谭安全和他的辩护人均表示不服,近期将进京申诉。当地有些群众自发为他鸣不平、、、、、、、、

发表于 2010-7-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安谭安全“故意杀人案”背后的司法观察
——当公民权益对垒地方强权

“邓玉娇案”的落幕,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司法从强权手中拔过来的一次“胜利”,但仅有邓玉娇这样个案却是远远不够的,在公众的关注下,许霆的命运也曾改变,无期徒刑变成5年有期。但被人民网强国社区、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四川在线天府论坛等网民视为‘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谭安全,却并没有邓玉娇、许霆那样的幸运。谭安全呼正义遭报复;受伤致残还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留给谭安全的是像“草芥”一样的命运,伴随着他的将会是冰冷的铁窗。在政法机关的强权下,谭安全成了又一个公民权益与政法强权对垒博弈的“牺牲品”。留给他和他家人的只有痛苦……

发表于 2010-7-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给社会的只有悲哀!

发表于 2010-7-1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我代 谭安全及我们全家,向一直关心、关注谭安全案的正义之士,各位网友道一声谢谢!谢谢您们!

如果只是为了谭安全一人讨公正,那我们可以放弃!

但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人性和良知不再受抹杀,我们将继续坚持申诉。

也希望您们继续关注与支持。谢谢!谢谢!!谢谢!!!

发表于 2010-7-1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shibu shizhengde

发表于 2010-7-15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法律博客
具状申诉人张煜、李世容,住四川省仪陇县马鞍镇南路69号,受子张雍委托,依法申诉六年,先后分别数次或上百次登门亲访了县、市、省、中央相关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并分别先后呈交了过万份申、控状(信),及过千份请求对判决书、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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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受了天大的冤屈才敢在网上与法院叫板,他要有多大的勇气和顶着再次被打击报复的风险来为自己申诉
马鞍2009-04-27 20:03:26 [举报]

看了申请人的资料。并亲自耳闻目睹2008年4月16日南充市政法委在仪陇县政府大楼举行的“听证会”,向申诉人宣称是“约谈会”。在会上申诉人列举了该案预审卷材料中“公安机关篡改询问笔录未捺印;冒充所谓受害人签名未捺印;隐瞒证据”等13条违法证据,审判机关采用两个孤证,两个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及一个诱供证据定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据证事这是一个假案,主持召开这个会的南充市政法冯书记和南充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上诉亲审理的审判长均无以回答,无以辩驳,十分尴尬,可南充市政法委仍一再强调申诉人息访息诉,会后议论,这是一个不合法的会,也是又个极不公平的会,因此,我作为一个参会者,一个公民,,肯请上极主管部门和相关权力机关对该案提起重视,尽快纠正错案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平息民众的愤怒和敌视,切实无稳定作一点实事。

发表于 2010-7-22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建议上访 !上访才能解决问题!

[发帖际遇]: 木林在论坛原创版块又发新帖,系统奖励小米椒19个.

发表于 2010-7-24 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啊!开开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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