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信
巴中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我司“四川大润发易购超市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红军路柳津桥国际城1号楼负1屋、吊1层开办超市。超市于2020年12月5日开业,由产权人“巴中诚信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巴中鹏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经营管理。其次,第三方“巴中鹏成企业有限公司”以出租人的身份将柳津桥国际城1号楼、吊1层约9300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承租人“四川大润发易购超市有限公司”。四川大润发易购超市有限公司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40万元、租金500万元。租赁合同有效期8年,自2020年4月27日起至2028年4月26日止。
因该项目未经1次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无法合法经营。超市场地锁封状态,于2023年7月左右我公的场地被“四川聚昌泰超市”非法霸占使用。其次,我公司的店招也被“四川聚昌泰超市”非法私自拆除并在原位址上安装的“聚昌泰超市”字样的店招。
我公司与出租人签订的《四川大润发易购超市租赁合同书》,目前处于有效阶段。我公司向巴中市东城派出所多次实名到现场报案,报出所均未受理,也未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也未出警。
目前,出租人“巴中鹏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想单方面解除合同,于2023年6月8日向巴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申请书,目前该案(2023)川1902民初4196号还在审判阶段。在法律上,我公司与出租人签定的合同还在有效期内,产权人和出租人无权将场地重复出租给“四川聚昌泰超市”,该超市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不到,疑似未工商注册登记。另出租人在起诉书中写明“2023年4月25日原告书面邀请巴中仲裁委、被告经营者、当地公安机关、居委会、住建局、监理等到场见证锁定现场,证实已将房屋腾空但未向原告移交租赁房屋。”请问,当地公安机关有权利参与非法见证锁定现场吗?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算是“合同纠纷”应该是民事案件,请问,当地公安机关有权利介入吗?请问,当地公安机关的介入的民警警号多少、叫什麼名字、有几个人参与保护非法组织团伙并打压承租人的权益、侵占承租人超市固定资产及租赁场地?
我公司现求请巴中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依法查处“四川聚昌泰超市”的霸占财产、使用侵占房产的行为。为巴中营造一个“法治、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营业环境,保护外地投资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敬请答复,谢谢!
求助人:四川大润发易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边江
2023年9月22日
附:邮件发送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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