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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南充市纪委领导: 
 
     被举报⼈“李⽂辉”基本信息:当前任职于南充市政法委执法监督 
室主任,电话:13990833072 。以下为实名举报他的各项犯罪事实: 
 ⼀、关于包庇其妹夫“张涛’的犯罪事实 
 因南充江新实业有限公司及兄弟公司被嘉陵区公安分局于2020年  
3⽉16⽇按“⾮吸”罪⽴案侦查,在此期间张建平骗取经营南充江新实 
业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故意新增债务,搞垮公司,中饱私囊,经营 
⾄2021年2⽉,⽣产中断,导致张建平、周连新(南充江新实业有限 
公司控制⼈)等⼈持续上访,债权⼈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社会 
局部已然造成不稳定,据此,于2021年10⽉在市政法委督查室李⽂辉 
副主任领导之下成⽴了“综合化解张建平、宋学友、周连新、杨卫伯 
等⼈重访积案专案组”,并推动达成了《升新公司民营企业⽣产⾃救 
实施⽅案》。 
 《⽅案》中约定南充江新实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将所有资产租 
赁给瑞新公司经营(原法定代表⼈:张涛),由鑫茂旺公司(股东暨 
法定代表⼈:张涛)负责⽣产,按先付后⽤的原则每年向债权⼈委员 
会⽀付200万元。2021年12⽉5号,张涛代表瑞新公司将升新商混建材 
有限公司第⼀条商混⽣产线作价120万/年租赁给刘果,并已收取刘果 
缴纳的租⾦120万元、升新商混建材有限公司第⼆条商混⽣产线由鑫 
茂旺公司⾃⾏⽣产经营,租赁费和⽣产经营利润全被张涛收⼊囊中。 
2022年12⽉,张涛以各种理由,拒不将擅⾃收取的租赁费和⽣产经营 
利润等交回公司。原升新公司经营期间的⼗余万元回款也被张涛据为 
⼰有。 
1 我公司其他股东为履⾏合同义务,2023年⼤年初⼀才通过亲友借 
款筹集200万元⽀付给债权⼈委员会。之后也联系李⽂辉,专案组成 
员尹江波,均得不到处理。《⽅案》由李⽂辉设计,法定代表⼈由他 
安排,最终实现鑫茂旺公司取得免费经营权由李⽂辉和张涛负责,防 
⽕墙和承包经营出资由瑞新建材公司负责。 
 综上所述,李⽂辉作为“综合化解张建平、宋学友、周连新、杨 
卫伯等⼈重访积案专案组”主要实施负责⼈,并未达成化解重访积案 
的⽬的,反⽽是运⽤了作为专案组实施负责⼈的机会,通过《升新公 
司民营企业⽣产⾃救实施⽅案》安排妹夫张涛⽆偿取得了周连新旗下 
企业的经营承包⼈的资格。截⽌2023年3⽉,张建平、宋学友、周连 
新、杨卫伯等⼈通过嘉陵、市公安局打⿊办调解与教育下每⼈书⾯承 
诺不再对相同事项继续上访,由此完成了李⽂辉主导的专案组的使 
命。 
 我们深知张涛作为李⽂辉妹夫的这种特定关系,为企业⽣存发展 
⼤局出发,未对张涛、李⽂辉进⾏诉讼和检举,对于前述状况,拖延 
处置,但张涛在李⽂辉庇护之下更是变本加厉做出了如下⾏为: 
 1、恶意拖⽋10余⼈、10余万⼯资⾄今未付。恶意拖⽋经营期间 
产⽣的税费⼗余万元。 
 2、恶意举报:公司所在顶楼私藏300多把管制⼑具;升新公司 
拖⽋⼯⼈⼯资;周连新向鑫茂旺公司拿⾛80万元私⽤;升新商混站所 
在场地占有基本农⽥。经打⿊办和主管部门查证均不实,实际是张涛 
在顶楼私⾃藏4把管制⼑具;实际是张涛拖⽋⼯资;实际是张涛私⽤ 
了鑫茂旺公司款项;实际是张涛别⽤有⼼意图整垮升新商混公司。 
 3、煽动债权⼈对升新公司⽣产经营账户进⾏查封。 
 4、⿎动个别员⼯在升新商混站以跳楼⽅式栽赃要挟升新公司⽀ 
付⼯资、甚⾄阻拦升新公司⽣产经营。 
 5、伙同李⽂辉出具证明通过代理、诉讼⽅式蒙蔽律师、法官和 
2被告将公司应收款50万收为⼰⽤。 
 张涛经营期间得到李⽂辉所庇护,⼀切安好!企业经营的外部环 
境稳定,张涛离开后,李⽂辉宣称专案组已解散,由此引发各项⿇ 
烦,影响正常经营。 
 ⼆、索要费⽤、转移企业资⾦ 
 李⽂辉以与前妻离婚有待解决经济纠纷为由向鑫茂旺公司索要20 
万元,由何⾦花、张涛分别在鑫茂旺公司借⽀10万元,再由张涛以现 
⾦⽅式给到李⽂辉。 
 李⽂辉指定升新公司将原多笔回款共计30余万元全部转⼊鑫茂旺 
公司统⼀安排,但该笔款项不知去向。 
 三、关于包庇债权⼈“饶安洪’的犯罪事实 
 饶安洪,原顺庆区国⼟局公职⼈员,长期⾼利放贷,公开信息可 
查,在10余起借贷官司中作为出借⼈。曾因诈骗罪判刑4年6个⽉,并 
处罚⾦100万元。与当下张平、陈银平犯罪团伙具备精密协作关系, 
与刘秋林、范新、岳勇等长期在升新公司场地内暴⼒讨债、寻衅滋 
事、阻挠⽣产、损毁公私财物(包含:何⾦花⼿机被砸烂),数度导 
致公司停业,造成不良影响和巨⼤经济损失。 
 饶安洪属于”⾮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举报⼈、受害⼈,在债务⼈ 
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缺席判决进⾏了确权。明知其民事债权应等刑事 
结果后再主张,确试图推动“拒不履⾏执⾏义务罪”将周连新收监,虽 
在南充市公安局打⿊办主持调解之下,达成互不上访的书⾯承诺,但 
依然独⽴特⾏、我⾏我素,⿇痹执法⼈员,不讲良⼼道义,藐视司 
法,与李⽂辉相互苟且,致⼒于周连新及⼀众民营企业不得安⽣。 
 四、⼲预司法办案 
 周连新、南充江新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新西源实业有限公司涉 
嫌“⾮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嘉陵区⼈民检察院于2023年6⽉16⽇出具 
了“南嘉检刑诉【2023】140号起诉书移交到嘉陵区⼈民法院。嘉陵区 
3⼈民法院已定于2023年8⽉23⽇开庭审理。 
 本案始末⼀经公布,定将抹⿊南充司法界、政界。李⽂辉早就放 
⾔:“如周连新不听他话,他将充分利⽤监督权利引导该案⾛向,王 
⽼⼤绝对要⽀持他 ”。 如利剑悬置于周连新头顶多年。 
 五、 请求铲除⿊势⼒ 
 酌请南充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经济⾼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 
境领导⼩组本着营商环境优化关注彻查此事,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净 
化政法队伍。 
 酌请南充市纪监委、教育整顿⼩组,对李⽂辉包庇犯罪份⼦、索 
要费⽤、转移企业资⾦、⼲预司法办案彻查。 
 此致! 
实名举报⼈1(知情⼈):⼒付才。  
⾝份证号:512*、联系⽅式:15*  
实名举报⼈2(瑞新公司和鑫茂旺公司股东):马凯美。 
⾝份证号511321*、联系⽅式:1*  
实名举报⼈3(瑞新公司代表):徐国龙。  
⾝份证号:51292*、联系⽅式:159*  
实名举报⼈4:南充瑞新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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