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成都交警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即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机动车(含外地籍机动车)因违法停车被记录后,成都交警将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短信提醒,督促其立即驶离,超过10分钟未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一是本人车辆未停在禁停区域而是小区门口临停,未妨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非严管地段,(因同一平行线即是划线收费停车,难道交警收了钱的地方就不违停了吗?),二是执警人员未短信电话通知,而且本人车前窗明显可见联系电话(双方都可查记录),三是英伦金沙小区是2010建成停车难成为本区域居民众所皆知的头号问题(可实地考察),临停车位紧张且收费高也是无法停放原因,四是那些真正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未处理(压在人行道、盲道、十字路等严管地段),交警存在有失公正性执法;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如果执警人员或辅警对涉嫌违停车辆都是“一拖了之”的做法,最重要拖走电话短信都没一个,让人着急万分,那还提倡弹性执法的便民措施有什么意义?该执法交警明显属于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对这一典型的猖獗不严肃处理难平民愤。 经过前期投诉市交管局回复谎称短信已通知,我这边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是拖车以后次日上午10:38分才发送的短信(见附件罚单);因此,市交管局明显包庇纵容交警违规行为,属于典型的蛇鼠一窝的态度;对方却谎称系统和通信原因进行搪塞回复,(一是只要交警发送过短信从来未延迟,二是我车前窗明显有联系方式);对市交管的回复内容严重不满,请纪律委员会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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