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一村民通知群里,多次发布“禁扔垃圾进垃圾桶”通知,引发舆论关注。
通知显示,创建卫生城大干100天,为了响应区里号召,从即日起,百姓所产生的垃圾一律不准往垃圾箱里扔,用塑料袋装好放在自家门口,统一有人收或到点自行放在垃圾车上。
该通知随即被广泛转发,遭到网友无情吐槽,“垃圾进不能扔垃圾桶,现实中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吗?”“就跟意见箱不准有意见信一样!”“这让我回想起了我的大学生活,查寝室时,桌面不准有书,垃圾桶不能有垃圾,床上必须整洁……”“其实要解决垃圾不扔垃圾桶的问题也很简单,取消垃圾桶就行了!”
那么,为何当地要禁扔垃圾进垃圾桶?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无关创卫,在做垃圾不落地试检工作。因为农村里面的垃圾桶,很多人都没有自觉把垃圾丢进去,而是把垃圾丢得遍地都是,不仅不好清理还非常不好看。为解决这个问题,街道办提出了相关倡议。
但网友并不买账,“部分村民扔垃圾不套袋,致使垃圾外溢,所以垃圾箱不准扔垃圾是典型的因噎废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大搞形式主义,是为了创卫而创卫,并不是为了方便村民生活。”
媒体也刊发评论称,这些年,各类折腾垃圾的新闻并不少见。比如,有的地方领导检查要求看不见一片树叶,有的地方地面尘土人工清扫每平方米不能超过5克,还有的地方60元一斤向大爷大妈回收烟头……依靠“禁扔垃圾进垃圾桶”创造出来的卫生形象,是任性权力凭空构想出来的。它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凌空蹈虚,二是不择手段。通过一些临时性的“特殊举措”,除了会对居民造成一时的生活不便以外,其实并不能得到什么实质性的益处。当地是否如果打算创造一种新型的卫生处理模式,彻底让当地居民告别垃圾桶,并且准备长期执行下去,就应该做好居民解释工作,而不是群里发个通知就强推;如果不是只是为了“大干100天”,则难免会有形式主义之嫌。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对城市来说,既有关一地声誉,更是民生好事。好事要能办好,必须少点噱头,多些实干。真正能让市民感到骄傲的,是居住之城的真实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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