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平书记您好!
被举报人:恩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蓉
请求:请告诉我该巴中那个部门管?
事情和经过如下:
2023年10月31日我到法院首先不是去信访,是法院通知去质证,其次是法院工作人员安排我到他们办公室等他们法院的分管领导,不是我主动要找杨蓉。杨蓉带着约10几个法警来到办公室,太度嚣张傲慢,加之之前已报过一次警,显然我已感受到人生安全遭到威胁,于是拿出手机录音是为便于后面维权取证。杨蓉不回答任何跟案件答凝的问题,而是一副极其嚣张跋扈态度的要求不给手机就不让出办公室的门,在我答应删除当天的录音证据的时候,杨蓉依然安排他的下属抢夺手机、强行删除手机里的录音、录像证据,并且强制删除了手机里的行政案(2023)川1903 行初 95 号案件中的重要原始录音证据,并翻看微信聊天记录强删微信信息后,杨蓉还一再要求一是写认错书,二是拘留,二选一后还要道歉,否则就要拘留,让我们自已选。随后报警,报警后杨蓉把强迫威胁下写好的认错书给当面撕了。我要求拷贝法院的当日的录像,杨蓉直接回答说不可能拷给我。
副院长杨蓉以上这些举动和行为,直接怀疑杨蓉不允许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书有任何异议,如果来法院提出答凝那么就可以随便扣个罪名给予拘留(如果当天不是两次打110报警,杨蓉可能根本就不会让我们离开),副院长杨蓉利用公权进行威胁、恐吓、限制人生自由、毁灭案件原始录音证据,毁灭违法行为的证据,是对人权和人格的极度侮辱,是利用公权公然违法,位高权重的副院长杨蓉这些行为跟黑社会老大还有区别吗?离开时杨蓉再次强调她可能还要拘留我,现在我已离开巴中恩阳不敢回家。
要求恩阳公安分局立案不给立,给巴中政法委打投诉电话,政法委说不归政法委管归纪委管,巴中纪委说他们不管,给12345打电话问该谁管,12345说该纪委管,又给巴中纪委打电话反应,巴中纪委说不归纪委管喊我到恩阳法院的驻地纪监部门去反映,请问恩阳法院里面的一个部门是否可以调查他们的法院院领导?这样的工作安排合理吗?
综上所述, 请问何平书记,我该去找巴中那个部门反映情况,没有调查处理完前,我只有在外地流浪,确实不敢回巴中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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