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号好望角小区,一二楼是商业,三楼以上是住宅。一楼多为餐饮,二楼多为酒吧,一楼餐饮店将桌椅摆在小区院中通宵营业,院子夜间如同闹市,院中食客通宵喝酒吵闹,二楼酒吧音箱震天动地,凌晨两三点还有人在鬼哭狼嚎般的唱歌,楼上居民根本没办法正常居住。
根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成办函(2023)12号文件《关于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方案,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81条规定,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由负责商业活动行业监管的商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实施五千-五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二十万罚款,并可责令停业。
以此为依据多次向12345投诉,受理的部门有商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但各部门都在推脱责任,要么说不归自己部门管辖,要么说已派人劝阻,没有一个部门对噪音扰民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导致噪音扰民已成为常态。
遇上这种情况难道只能搬家了吗?
那么多的法律法规都是废纸吗?
那么多的职能部门都是摆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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