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成都市大邑县3宗矿权的业主,分别于2014年11月5日和2015年1月5日,参与公开拍卖竞得了3座矿权的开采权,历经9年共投资了近2亿元,如今颗粒未收。造成我们3家民企投资血本无归的原因是大邑县政府的5宗故错。
1、标的物“建筑用砂岩”变成了泥夹石(相关部门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明确标的物为含90%砂、10%泥,但实体矿石头含量为20%石头、泥为80%)直接导致标的物价值大打折扣。
2、标的物“专有指向用途”子虚乌有:相关部门在设置3宗矿权时标明该矿主要为修建成蒲铁路、成温邛快速路等项目在大邑县修过境路段提供原料,在开采过程中上述路段颗粒未用。
3、3宗矿权实际开采时间不足3个月:从开工修路、雨季停工、配合政府环保迎检等因素占去了21个月,有效开采时间只剩了不足3个月。
4、我们在法定时间内交讫了矿权续展手续,相关部门变戏法忽悠却不予办理。
5、法外设定权力,严重损害民企合法权益(拒不执行法院终审判决并在下达了相关文书后悍然采取了矿权收回清场行动)。
事情发生到现在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件事,并且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有效的解决方式。谢谢!
成都金信达砂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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