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当事人的老公,派出所所说的三次调解,有一次调解还喊了我们的书记,派出所说你们公平那为什么调解的时候也凶我们,吼我,还不让我在让我滚出去?我们医药费花了4万多将近5万,那个时候我们是想对方垫付一一两万医药费,而他们想一两万解决事情,各位网友们你们觉得可能吗?
二次调解是伤情鉴定出来了,没有给当事人做头部鉴定,哄我老婆说再鉴定又要花几个月的时间,建议她签个不再鉴定,不然他们不能调解,我老婆一想花了那么多的钱,又等几个月岂不是又要花好多钱,所以签了不再鉴定,她那个不再鉴定一签就不一样了,
二次调解双方都不愿意,对方直接不认打了我老婆,也不认看病的事实,还拿华西鉴定面部受伤为轻微受伤为由,非说我老婆是自己得病,调解不下去以失败告终!
三次调解,派出所就直接说现在不管事情的对与错,就问我们要多少钱,当时医院费花了6万多,都有发票,住院期间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我老婆被打后不能上班,以及以后得了后遗症会导致几年不能上班,所有全部我们要10万,对方直接不同意,说不可能,派出所就说那既然双方还是不能达成共识就由派出所下处决书,也没有做别的什么调解!
这就是所谓的三次调解!网友们,这还不叫假意调解吗?如果我说的有假,每次调解派出所都有录像!
处决书一出我们没有签字,最可恶的是明明3个打一个变成两个打一个,还证人,什么证人,对方的亲戚吗(苟双林)?另外就是我们小区保安,他是打得快要过才到现场,为什么不找从一开始就在的人做证人?找我一百人,那么多人都在要求派出所把何宏敬抓走,这还不是事实吗?
伤情鉴定中为什么不把东西送齐全给华西鉴定?
华西鉴定中心都说了在另请高级鉴定,你们作为派出所不是应该继续为我们受害者鉴定吗,而不是哄我们不签不再鉴定就不调解!你们做的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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