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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手机报] 12月1日起!“生鲜灯”将全面禁用,拒不改正最高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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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02
为了人民生活,政府部门确实应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03
加强监管是关乎人民健康重要手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04
改禁止的不仅仅是这些,真正吃到肚子里的化学东西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06
监督检查不能在一时,而在长期o容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07
食品安全是人民的最大期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09
水果摊上的灯也该一起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1
早就该禁止使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1
没必要吧  禁用了人家就没其他办法了?人家不知道先上色  到时候还是你们买单  现在这样人家只是用灯光没危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1
坚决支持,很反感那些灯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2
举双手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2
前些年有一次路边买橘子,看着红彤彤的,买回去他娘的黄白黄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4
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早就应该管一管了!老年人的心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5
为市管局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6
太好了!太接民气了!拥护!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7
应该查食品卫 不合格罚死

发表于 2023-11-29 1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干了一件实事了,早就应该大力整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9
蔬菜水果药打了应该也查到罚死他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9
民生福祉,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19
好好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17:20
这项规定符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和心愿,应该落实到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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