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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手机报] 12月1日起!“生鲜灯”将全面禁用,拒不改正最高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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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4
水泡菜也该管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4
转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4
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4
终于睡醒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5
很好,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5
我们广元市宝轮镇优鲜生超市还在用这种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6
以假乱真,祸国害民,尽快禁止,罚而要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7
太好了,坚决支持打击生鲜灯的行为,为老百姓做了一件特好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7
坚决抵制美颜灯的所有食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7
不要禁而不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8
有点过了哦,人家为了把商品最好的一面给顾客,无可厚非。比起那些黑心商家有本质的区别,建议还是顾客说了算,小小一个灯泡的问题,没必要过度解读。做该做的事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8
不要禁而不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8
是啊,买水果也是,很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39
高兴啥呢?大型超市他们万一不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40
做得对,早都应禁生鲜灯了。特别是超市里常用来胡弄顾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40
坚决支持又一符合民心决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40
早该下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40
分不清肉好坏,早就该打击这些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41
还有水果流动摊贩怎么处罚?应该光源源头厂家严厉查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1-29 20:41
避重就轻 抓食品安全才是首要 用什么灯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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