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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农村建房审批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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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已于2023年4月份申请了农村建房的所有手续,根据当时的政策按户口登记本上的三个人批了90平米,由于暂时不居住就还没有建,原来本有180平米的旧房倒塌了,看着批的这点面积确实不太好建,现在新政策出来了,好像3人户可以修建120平米,请问:如果我在原址180平米的地方修建超过90平米,不超现在标准的120平米,否需要重新审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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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8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2023年11月7日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中关于农村村民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情况确定。
     目前,顺庆区正在根据通告更新顺庆区《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会确定顺庆地域类型,明确顺庆区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但目前此细则处于征求意见稿中,还未正式出台。如果要按新面积标准进行审批,请等待新的细则出台后,进行重新审批,不能用以前的审批手续进行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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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需要再审批,那就让其审批,只要条件硬就不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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