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湖南浏阳市官渡镇城管执法人员刚刚在群众家中强行抢走电动车,并与周围群众发生争执,引发关注。
12月5日上午11时许,5名男子走进河北赞皇县邢郭镇北马村两个七旬老人的家中,领头男子指着堆放在院子角落的煤堆说,“这可不行呀。”随后,有两人上前拍照,又有多名男子进入院子内,手持铁锨、麻袋对堆放的煤堆装袋。
当事老人说,镇政府工作人员把院里的煤收走,“在我的央求下留了一点,谁家不烧散煤”。家里就他和老伴,煤是前几天花1700多元购一吨半煤球用于取暖。
邢郭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劣质散煤有危险,而且对环境不好,故进行了收没,让居民购买特定煤场的煤球。石家庄明令禁止烧劣质散煤已多年,清洁型煤有国家补贴,前些年是1000元/吨。
老人说,镇政府让他买的煤在村里就可以买到,每吨1000元,但老人不认可这些煤。他买的这个煤更贵,每吨1280元,烧的旺,还没有味道,“他们收走了我过冬的煤,没有给我打收条”……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这是唐朝诗人白居易《卖炭翁》中的情景,没想到21世纪的河北,却再现了官府“抢碳”的一幕!
南邢郭镇政府口口声声,有劣质散煤就应该收没,即使老人的煤是劣质散煤,但为啥能生产?为啥能销售呢?老人放着村里的便宜优质煤不要,非得花高价买劣质的散煤,难道傻吗?特别是那条法律给你的权力可以随意闯进别人的家,抢走人家的东西?
12月6日,南邢郭镇政府发布了情况通报:“南邢郭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北马村逐户排查时发现该户院内有大堆散煤,遂对家中老人耐心细致的讲解了散煤管控有关政策,告知其散煤燃烧对大气污染危害性……现场并未收缴该户的散煤。下一步,南邢郭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散煤排查管控力度,同时,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用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奇怪!不仅“对家中老人耐心细致的讲解……现场并未收缴散煤”,而且“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用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这与《卖炭翁》中“抢碳”的情节完全不同,难道冤枉了南邢郭镇人民政府?
12月6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向当事村民刘大爷求证。他表示暂不方便详说,但镇政府工作人员确实拉走了自家院里的一部分煤,“我们家安装了摄像头,这都是有证据的。”
通报中提及的“现场并未收缴散煤”说法,为何与刘大爷所述不符?对此,南邢郭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解释称,在发现刘大爷家院内有大堆散煤后,考虑到老人过冬的问题,当天只收了刘大爷约7斤散煤,此后村干部又送来近100斤型煤,所以说并没有收缴……
哦,原来镇政府工作人员只是拿走了区区7斤散煤,却扔下100斤清洁型煤掉头就跑……
天寒地冻,南邢郭镇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为了环境保护和百姓的安全真是操碎了心!拿走7斤劣质散煤却送来100斤好煤,而且7斤换百斤,这怎么是“雪中抢炭”,分明是“雪中送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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