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市民追讨债务的纠纷引发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从1995年到1999年,湖北黄冈红安县市民李乾坤遭红安县物资局七里物资公司欠款餐费58320元,追讨近三十年未果。
李乾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他追讨债务期间,因红安县物资局改制且红安县物资局七里物资公司无钱还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古兰平将公司所在三层楼的一楼交给他代管,面积约180平方米。2023年9月,因房屋被认定为危房,红安县商贸经济联合会(红安县物资局七里物资公司的现管单位)找到李乾坤,要其清场。镇政府也介入帮助双方协调,但双方未就欠款一事达成一致。
针对此事,红安县商贸经济联合会法定代表人蔡俊锋称,因年代久远,无法确定欠条是否属实,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红安县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则回应将核实处理。
报道刊发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不仅要严惩欠款人,还应该加倍赔偿,“30年前的5万是笔很大的数目了,能和现在的5万划等号吗?”“当时的领导不但不还钱,还越欠越多,难道不追究责任吗?”“当地纪委不介入调查吗?”
梳理公开报道,近些年来,市民追讨地方政府部门拖欠餐费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都遭到网友一边倒地声讨。媒体也评论指出,当初市民是因为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才会同意白条赊账的发生,那后续多年拖债生涯,可谓让“公信力”这三个字颜面尽失。各地各部门理应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问题,这也是严格执纪与反腐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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