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们是位于御江春天的失地农民。蓬安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是利国利民的好项目,被政府和开发商把老百姓压榨得面目全非,很多老人都没能等到问题解决,都已经走了。奸商姚建军利用我不了解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欺诈,坑害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失地农民,本身就失去土地的老百姓更加悲惨。蓬安县政府不知道是什么目的,十多年前找了一些没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我们一批失地农民就被安排在姚建军所属的项目,直到今天姚建军都没有解决拆迁还房问题。
第一个问题:拆迁还房是否可以把房子卖给开发商?开发商没有钱是否可以耍赖?第二问题:奸商姚建军是否具有掌控失地农民的还房资格?12月19日,姚建军直接拿出合同叫我签字,说不签字以前的合同作废,什么都拿不到,还说快点,他没有时间,要不然就拿不到门面了,好像他是在施舍给我们的一样?请问政府这个究竟是不是他施舍的?
第三个问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他不依据原始合同和协议,而且叫我们补交两套房子和门面的水电上户的费用,大概五万元,我们直接都蒙了,找他要手续或者发票,他说就这样算,不算你们啥我拿不到,因为我们也不是很懂,今天才知道水电上户是有规定的,也要不了这么多,他姚建军据说都收了二十多人,差不多在一百万没有任何手续的水电上户费用。我们都是失地农民挣钱都不容易,几万块钱真的太难了。
第四个问题:请问棚户区改造是不是他姚建军一个人说了算,合同想怎样就怎样?政府难道都不知道吗?还是政府支持他这样鱼肉农民,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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