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同志也不懂法了, 给失信人员手机设置失信彩铃,我认为这波操作太无语了!
文/肥猪满圈
这事儿听起来,似乎很过瘾是吧?就是你是老赖,别人一给你打电话,先来一段“失信彩铃”,意思就是告诉给你打电话的人,你是老赖,和他交往,你得注意点儿,小心个人财物,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这事儿听起来很过瘾,我让你老赖,我让你寸步难行,看你还赖不赖?但是这里有个法律问题,那就是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呢? 目前广泛而且认同的做法是老赖不可以坐高铁,不可以坐软卧软座不可以坐飞机不可以住豪华宾馆酒店等等。这是对老赖的限制,但是,把谁是老赖公之于众,我个人以为不可取。
我知道,肯定有很多人支持,这个我能理解,因为所有的支持者都具有某种固定的定势思维。而这种定势思维,将会伴随终生。说的直白点,这些人就是认知有障碍。尽管他是老赖,但是,他的人格尊严,应该得到尊重,他的个人隐私,同样应该得到保护。
就和一个人犯了强奸罪似的,是可恨确实可恨是吧?判了5年,这是很正常的司法途径对吧?判完了以后,判决生效了,此人进监狱服刑即可。服刑期满,人家已经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了,这个事儿到这儿就算结束了。但是被祸害女孩的父亲不能因为气不过,遇见强奸自己女儿的这男的,结果一镐把把人家给打死了,这不对,这叫矫枉过正,这是需要判刑的,也许你也得给人家偿命,挨枪子儿。
因此我认为,目前的各种限制老赖的办法,比如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不能住豪华酒店合情合理合法,这个没问题。但是,现在某地法院给人家订制彩铃,我认为这个严重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了。
我认为对于老赖的公布,应该遵循依法谨慎的原则。老赖依法享有个人隐私权以及个人尊严的权利,而不是现在某地的给你定制彩铃,让你灰头土脸。
而尤其是司法机关,您是司法机关,您做事儿更得依法,而且要执法有据,决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您是执法机关,您总不能知法犯法知法违法吧?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给老赖定制彩铃的行为,属于脑洞大开,太有创意了,但是,这种创意,不值得提倡。作为法院,您得依法执法,不能任性而为吧?
所以说,我们老说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当我看到给老赖定制彩铃的新闻后,我觉得,真的,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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