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媒体报道称,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一案有了新进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准许原告(买家)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据此前报道,2021年7月,黑龙江男子邵佰春在毛妈妈经营部购买了150份熟食。收到货后,邵佰春发现这批熟食的包装上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遂将“毛妈妈经营部”起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十”。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级法院均支持邵佰春诉求。此事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论,既有网友支持邵佰春的做法,也有网友同情生产经营者,认为这是为牟利而打假。
报道刊发后,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有网友追问,“那些没闹这么大舆论的商家是不是就只能认罚了?”“一来就买150份,不是打假,是敲诈勒索!就这么轻轻放过了?”“就是看准了没执照,然后买那么多来赚赔偿,这新闻不只一次了!漏洞不补上?”
极目新闻刊发评论指出,从保障食品安全角度,法律的规定自有道理,因为经过加工了的食品,如果没有标注相关信息,消费者的知情权都难以保证。但在约定俗成的消费中,一些常见的现做现卖食品要不要加以标注,法律要不要管这么宽,这个边界如何厘清,也值得商榷。“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以买家撤诉结束,只是把争议给搁置了,并没有一个明确说法。对类似的争议,不妨由相关部门来个“一揽式”解决。比如针对商标侵权纠纷,明确表示“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合理划清权利边界,也能释放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避免法律资源的无谓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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