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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取保候审继续实施犯罪是否该收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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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公私利益,是否应该收押?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该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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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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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看什么看”:
        1月14日,您在麻辣社区发帖咨询取保候审继续实施犯罪是否该收押的问题,我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等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应予以逮捕,或可以提请批准逮捕。对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蓬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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