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举
本人张小康是恒雨后现代城(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办)这个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已烂尾近10年的烂尾楼项目第七幢的一个业主。因装修被阻拦的问题,曾于2023年11月8日在四川麻辣社区撰文儿戏法律谁来问责。之后,本人强行入户自装,其间也向开发商口头反映了燃气开通事宜,开发商当即表示会反映的且年底能够开通。然而时至今日却无人问津。装修完毕后,本人无奈只好于2024年1月7日再向市长热线反映本案情况,结果……
阴阳判决
向市长热线反映本案情况后,无任何行政单位和开发商回复。只是到了2024年的1月11日一个自称四川天洛天燃气公司的用028-88461289的电话告知我,你叫开发商或物业交2500元的基础费,这个费用可以充抵物业费……
而本人在2024年1月13日打开市长热线回复时看到:已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装修完成达到燃气使用标准的用户,需向开发商(物业)报备,由开发商统一将名单提供给四川天洛天燃气公司,且该公司未将用户信息等移交成都成天天燃气公司,因此成都成天天燃气公司无法正常办理后续手续……
政策解读
为此,本人找了相关法学人士和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其大意为:不管是不是烂尾楼,即然政府已默许大部分业主入住,其水、电、气等均是开发商和相关行政单位相互协调和应当办理的事情,且房屋实行一价清原则,除维修基金外其它一切收取的户头等规费均是违法行为,可见民法典649-656条之规定。
本案二问
一问 不管本案是不是烂尾楼,既然政府默许业主可以入住。那么本人该不该与其它已入住业主一样,应当享有开通水电气的权利?难道烂尾楼经烂尾后,一切都不需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了吗?
二问 不管是市长热线的回复还是四川天洛天燃气公司的电话告知,本案问题的解决到底该如何走向?难道本业主今春节是不是一定要生吃各种食物而过上一个环保生态原始的春节,才能彰显你们手中的权力有多么的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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