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龙安乡民主村2组某平、某彪家至今没有公路通到户,想自修大路到户就要通过某福的田(已被修成公路),某福的儿子某忠在公路旁载了2颗树不愿意移栽就不同意协商。龙安乡几年前已修公路到某福的田,某福已逝世。经查,某忠不在某福的户口薄上,某忠不能阻拦邻居在集体闲置空地上自修大路到户方便车辆出行和停放。我们向龙安乡民主村村委反映此事至今未得到解决。向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反映此事也未得到解决“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民主村2组公路已通至某平院落门口,某平、某彪家离公路约15米左右,且该两户日常均能顺利出行。对于您反映的民主村未协调解决的情况,经了解,民主村两委干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我乡目前没有新建公路入户的项目,加之现有政策对新建公路占用农田需严格审批,故到某平、某彪家门口的新建公路暂时还无法实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请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回复某忠阻拦邻居在集体闲置空地上修大路方便车辆出行是否涉嫌违法?某忠在房屋边搭建棚房是否违法?
目前这个断头路倒车不方便,停车也不方便,用车拉东西出行更不方便,谈何乡村振兴改变乡村人居环境?上级党委政府鼓励自修路到户方便出行改善人居环境,广安区龙安乡党委、人民政府、村委是否学习相关法规政策依法为民解决问题啊?请广安区龙安乡党委、人民政府、村委依法解决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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