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之股市为例的法律方面浅议
既然是浅议,有些方面就不足,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1.不是一切都学习国外,特别是美国,美国有些东西的激进在疫情这些年表现出严重的不足:
注册资本非货币出资不验资;什么授权资本制;公司注册成立时资金不用缴纳齐认缴即可,认缴有意思吗?分期缴纳,有些公司还撑不到五年,认缴到时没钱给公司相对方怎么办?
独立董事,那个独立董事都是公司花钱雇的,能给股民做出公正的判断吗?独立董事还持有股份?那监事会在干什么?监管部门又在干什么?中介组织在怎样把控?
所以制度设计法律规定就存在源头问题。
2.在证监会主席换帅前就有多个律所的律师包括红圈所的金杜、君合接到多地证监局的警告和处罚,换帅后紧接着是会计师事务所,春节后那么还不知道会有多少的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就去年来讲,曝光过为恒大做出虚假会计报告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这是一所全球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因为知名就可以干违法的事情,在中国赚钱可以,但是必须合法的操作,我们也根据外商保护条约对其保护,但是对于违法犯罪的事情就不能容忍,对调查结果向全世界通告,会有一些逞嘴能可是实际不用违法犯罪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不倒闭才怪?这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乃上上之策。
也有人指出,那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不能类”的文书你能给拿到钱吗?成年人生活都不容易,都会为金钱所奋斗,可是你也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如何处理呢?这里有一个建议:上市公司在上市、发行新股的过程中找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先找会计师事务所,至少两家,金额大的还需要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包括其他其他方面事务所至少两家),各个事务所均是独立操作,需要按收费标准缴纳齐费用各事务所开始工作,各事务所工作完成后向证监会提交有关报告文书,提交前不得对外界透露任何信息,只要是做的合格工作收费一概按照标准进行,这如同给一位病人做检查,检查出是胃癌不能说胃癌不好听就做出其他报告,报告存在问题需要退费方面可以相互协商、监管部门调解、仲裁乃至诉讼,总之一点就是:只要文书合格,一概收费,律师和会计师包括其他的评估机构等工作不是白做。
再有一个,就证券律师来讲是要考试的,执业律师满3年后才可以考,是证监会和司法部共同负责,考后我们就能看见今年的出题,就这个来讲,也是这几年,在司法考试最初的几年那个司法考试多么的难考,而且之后还要考证券业律师。也有人指出,尽管证券业律师收入高,但是不合适每个律师,就这次证监会的调控来讲,会有很多证券业律师面临业务减少乃至没业务,其余的案件比如交通赔偿,劳动案件依然可以赚钱依然可以成就某行业的律师。而就这次证券业打击股票犯罪市场来讲,证券业律师就有更高的要求,在以前很多说的证券业律师非诉业务不用跑法院,可是这次就面临着股民赔偿诉讼,以及证券违法犯罪的诉讼,就不是以前那样了,不仅仅对律师,包括对于公检法机关的人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3.监管人员的提高就需要高校教学能力的提高,一直提的经济学+法学的综合培养,可是大家从高校学科排名来讲,就第四轮学科排名来看,两大学科在A上的仅仅有清华北大人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两大学科都是A-,对外经贸经济学在A,法学在A-;就有网友建议,不都建设综合高校,但是完全可以建设文科类院校和理工类院校,比如文科类院校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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