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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新舆情] 亲戚涉嫌犯罪 为何全家人银行账户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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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江西赣州的网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称,因亲戚涉嫌违法犯罪,自己一家人银行账户两度被冻结,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引发舆论关注。

  网友称:我小舅子宋某华,赣州会昌县西江镇莲石村人,被会昌县认定为滞留境外涉诈人员。自从2020年他外出后一直没有和我们有任何联系。我和妻子都是会昌县的小学教师,2023年7月2日,我们夫妻俩所有的银行卡均被冻结,连身份证也被封控,7月12日之后银行卡陆续解冻。2024年1月17日,我们的银行卡又再次被冻结。我一家有6口人,老人要赡养,小孩需要奶粉,每天靠借钱艰难度日。现在请求上级政府责令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撤消其违法行为,解冻我们的银行卡,让我们回归正常生活。

  对此,会昌县公安局回复称,当事人的小舅子宋某华是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其夫妻俩银行账户存在涉诈风险,会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对其名下银行卡、微信等账户进行保护性止付。经审查,当事人夫妻俩名下的账户暂未发现涉诈问题,会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已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解除手续。目前,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已解除保护性止付。

  报道刊发后,引发网友热议,“没有资金往来,凭什么冻结别人的银行卡?”“给人家造成了这么多不便,还说什么保护性止付?还得谢谢你咯?”“凡事不能过度,打击电信诈骗是好事,但是不能给老百姓增加负担。”还有网友追问,“当地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如何平衡打击犯罪和维护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明确,违法犯罪行为人罪责自担,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欣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也表示“地方政府为了达到打击电信诈骗目的,提出了违反宪法的‘连坐’要求,是违背依法行政的原则的。各地政府应该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不要出台此类制约公民权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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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坐??

发表于 2024-1-2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出这种事情的人,就啥事都没有了?连个面上的处罚通告都没一个,完全是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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