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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嘉宝物业公司物业停车乱收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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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己因誉峰物业反应收取停车费问题,自己未接到主管部门任何电话告知,且该小区的车位合同为格式合同,销售未告知。合同条款强行增加业主负担,该合同是否合理有效呢?主管部门只是初步核实问题,营山其他小区未存在该类收费。且车位业主临停已经缴费过,继续收费是否重复收费,请主管部门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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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的“嘉宝物业公司物业停车乱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您在购买车位并签署车位买卖合同后,未在物业处办理接车位的相关手续,未将车牌号录入车库智能管理系统,未录入车牌号的车辆进入小区车库均按临停计费。
  二、您接车位时物业公司将按照车位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第(二)款第2项:物业服务费从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或出卖人通知之日(以先到者为准)起由买受人承担;以及第二十三条第(二)、(三)款:地上及地下停车管理费均为60元/月等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收取您停车管理费。
  三、我局已要求嘉宝物业公司向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关于合同是否合理有效以及是否重复收费问题,如您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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